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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閒管理學系(所)

使用規定

遊憩活動專業教室

使用規定

第一條  專業教室之建置與用途

1.以培養學生專業知能、實務操作、溝通管理技能設置本專業教室。

2.支援課程之相關活動與規劃為第一優先。

3.外系使用需為學術活動,並經本系審核同意方得借用。

 

第二條  使用辦法

1.借用各專業教室最晚必須在晚上9:30前停止使用,並於事前接受器材操作訓練後,得由本系教師或本系學生操作所有專業教室。

2.嚴禁在教室內飲食、或攜帶飲料入內。

3.使用者需負擔場地清潔及善用器材之責任。

4.禁止損毀或偷竊相關設備。

5.非經系主任同意,請勿移動或攜出教室內之相關器材設備。


第三條 借用方法 

1.專業教室之借用,需事前至本系辦公室登記,經系主任核章後方得借用。

2.借用期間以節次為單位,鑰匙需於活動結束後歸還,不得借用隔夜。

3.專業教室設備器材損壞時,使用者需通知專業教室助理,由助理向各單位報修。